图为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现场。王湘宇 摄
记者从2月25日召开的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获悉,该基金会今年将以资助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按照每县10万元的标准,定向支持7个重点县。
据悉,这些受资助县多位于鄂东或鄂西山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分别为大悟、红安、鹤峰、来凤、通山、崇阳、竹溪。
“近几年,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实践中,深切感受到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对法律援助工作十分渴望。”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蒋万彪介绍,近年来,该会持续对贫困地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资助。
竹溪县是湖北西部最偏远的一个县,经济相对欠发达。2024年,湖北法律援助基金会与竹溪县司法局签订资助协议,拿出10万元予以资助。
一年来,竹溪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民事案件43件,刑事案件76件,认罪认罚200件;解答法律援助咨询340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据悉,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将对拟资助的司法局进行调研,加强指导,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制定目标任务,确保专款专用,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尽可能多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此外,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将依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维力律师事务所、多能律师事务所、武昌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持续开展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维权等特色法律援助项目和法律援助进监所活动。
据了解,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于2014年12月,通过募集公益资金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由省司法厅进行业务管理。2023年底,该基金会被湖北省民政厅评为三A等级社会组织。
(转自:法治日报-法制网http://www.hblaf.com/admin?m=index&a=ind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