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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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安排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 认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基金会高度重视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在工作安排中作了认真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基金会党支部换届选举后,党支部组织驻会党员认真学习讨论,深刻领会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时刻强调提高政治站位,用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法律援助工作,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

(二) 大力启动法律援助进高墙(监狱、戒毒所) 试点活动,对法律援助进监所进行了有益探索。

根据《法律援助法》的相关规定和司法厅2005年、2006年关于法律援助进监所的两个文件精神,根据监所工作实际和监所领导的强烈要求,基金会把法律援助进监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和有关人员会议,认真讨论研究,制定方案,分工合作,分步实施,启动了法律援助进监所试点工作。

一是认真准备。包括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和上下准备。在思想准备方面,在各种会议上,我们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统一对法律援助进监所工作的指导思想、重要意义和作用的认识。为了征得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的支持,基金会分别向两个局发函,使他们对法律援助进监所有进一步了解和认识,从而得到两个局党委的支持。在组织准备方面,基金会与司法厅公法处、省监狱局办公室、省戒毒局办公室领导多次协商,确定工作专班,明确分工负责,让工作有人抓。在工作准备方面,制定了路线图、工作日程安排,同时制作了基金会与司法局签订的协议书、司法局与监所的合作协议书文本等。在上下准备方面,在基金会与公法处、省监狱局办公室、省戒毒局办公室准备的基础上,与相关司法局、相关监狱和戒毒所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会议地点、做好会场布置,确保参会人员按时按要求参会。由于思想统一,准备工作充分,启动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二是扎实启动。5月底和6月初,在襄阳市司法局、沙洋县司法局、荆州市司法局、潜江市司法局分别举行了启动仪式。会上,当地司法局领导、省监狱局和省戒毒局办公室领导、监狱和戒毒所代表、律师代表、省司法厅公法处和基金会领导分别发言,基金会与四个司法局签订了资助协议,四个司法局分别与对接的12个监狱、2个戒毒所签订了工作协议。《楚天法治》杂志社派记者对活动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

武汉地区的法律援助进监所活动,基金会依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调解网) ,2022年对4个监狱、1个戒毒所进行对接后,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放下了。2023年对这5个监所再次进行了对接,另外,新增加对接了5个监狱。至此,全省有21个监狱、3个戒毒所开启了法律援助进监所对接及试点活动。

三是加强指导。试点启动后,基金会与四个司法局经常保持联系,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了解情况,交流信息,及时指导。为了准确掌握第一手情况,基金会两次派出工作组到相关司法局和监所,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检查办公场所等,现场进行指导。通过深入调研,较好地掌握了试点工作情况。11月份,在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上,专题交流探讨了法律援助进监所工作,起到了动员、指导、推动作用。

法律援助进监所试点启动半年来,初步取得了一些效果。一是为稳定监管改造场所秩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据监所领导反映,在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中,有20%—30%的人因不服判、认为刑期过长、过份关注减刑假释、刑满就业政策等,不安心改造,个别人抗拒改造甚至存在暴力倾向。有些人还存在婚姻、子女就学就业、父母亲养老、责任田耕种、债权债务纠纷等问题。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法律援助进监所后,律师一方面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让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普遍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另一方面,对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的诉求进行梳理,按诉求类型分别进行座谈,开展一对一帮教,通过解答法律咨询、个别案件代理以及指明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等,起到了释疑解惑和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深受广大服刑人员、戒毒人员以及家属的欢迎,有的表示要安心改造,争取立功减刑,有的向监所写了感谢信。二是缓解了管教干警的压力。许多干警反映,由于管教与被管教之间的矛盾,有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对干警存在天然偏见,对干警的管理教育采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做法,个别甚至故意找别扭。法律援助律师与干警一起分析原因,研究措施,从法律和情理的层面,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进行教育帮助。同时,律师站在第三方的角度,让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心理上没有太多压力和疑惑,使他们比较能够心悦诚服的接受教育帮助。监所领导众口一词地表示,法律援助对监所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密切了司法局与监所的关系。司法局与监所虽同为司法行政系统,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平时基本不相往来。法律援助进监所后,他们既各自履行职责,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关系日益密切。监所的同志反映,有些过去在社会上难办的事情,现在通过司法局、司法所帮助,事情好办多了。四是对法律援助进监所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三)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取得进展。

2023年是开展创办特色法律援助项目活动的第二年。基金会把创办特色法律援助活动拿在手上,工作上有布置、有检查、有交流。在三月份召开的线上理事会上,首义律师事务所(妇女儿童法律维权中心)、多能律师事务所(农民工法律维权中心)、维力律师事务所(残疾人法律维权中心)、黄鹤律师事务所(调解网、未成年人法律维权中心),分别交流探讨了开展创办特色法律援助项目活动的情况和经验,多能律师事务所、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做法和经验在《楚天法治》上予以登载。之后,基金会对各所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四个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

为部分经济欠发达的县域法律援助工作提供资助。南漳县是司法厅负责的巩固脱贫攻坚单位,基金会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法律援助工作结合起来,拿出10万元予以资助,协助司法厅完成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这也是基金会对南漳县法律援助工作的第二次资助。孝昌县是设县时间不长、经济相对困难的地方,基金会在孝昌县司法局申请的基础上,经过调研、签订协议,拿出10万元予以资助。

(四)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年来,基金会在宣传工作上做了以下几件事:一是在湖北日报上免费刊登广告。通过司法厅公法处出具证明,与湖北日报社进行协商,借助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之机,四月份在湖北日报上刊登了一期免费广告。我们的口号是:募集法援基金,帮助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平。重点关注对象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二是配合基金会评级,将基金会章程、各种规章制度、工作动态等,上传《慈善中国》网上,让社会了解基金会工作情况并加以监督。三是借助《楚天法治》杂志、楚天法治网站、湖北日报客户端等宣传阵地,宣传基金会工作规划、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等,先后7次作了报道。四是结合12.4宪法宣传活动,将先进典型推荐给湖北日报客户端,并迅速作了报道。五是利用本会官网,通过登载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转载《法治日报》报道杨彦萍律师在海南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先进事迹) 等进行宣传。

(五)基金会评级取得成功。

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时间短、体量小,能不能申报评级,我们曾犹豫过。后来看到有些申报过的单位退出来了,对我们也有所冲击。但我们认为,由于我们先天不足,没有别的路可走,只能鼓足干劲往前冲。于是,我们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基金会全体人员总动员,包括理事、监事、顾问和驻会工作人员,要求大家齐心协力,一起努力,为评级奉献力量。二是全方位收集资料,在相关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的配合支持下,收集了包括文字、照片、数据、视频在内的各种资料,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装订,同时还汇编了一本《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资料汇编》。这些工作的完成,为申报评级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三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指导。由于我们扎扎实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认认真真收集各种资料、按要求整理归类、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省民政厅专家组考核时得以顺利通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得分825分,获三A等级。用专家的话说,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时间不满十年,能够成功评级,实属不易。

2023年,法律援助基金会各项工作有所创新和发展,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容忽视。突出的问题是由于基金会是社团组织,工作中协调难度大;由于体量小,彩票公益金少,与工作所需矛盾突出;办公场所未解决,房租费压力较大。

二、2024年工作意见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法律援助基金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支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摆在重要位置,做好安排,切实抓好落实。要贯彻习近平以人为本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牢固树立党性观念、纪法观念,严格按党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办事。要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并用以指导工作实践。

(二)继续推进法律援助进监所试点工作,力争在探索符合监所工作实际路子上取得进展。

一是要加强宣传发动教育。要在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中进行宣传发动,克服少数人存在的无所谓、无关紧要、等待、观望甚至质疑的模糊认识,要从入监、入所教育抓起。要在干警、职工和家属中进行宣传发动,让他们了解法律援助的作用和意义,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要按照司法局与监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由监所提供办公场所并负责装修,购置设备,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要尽快改变个别监所在办公用房、设备购置不到位的状况。

三是要调整配备强有力的律师队伍。对个别任务重、律师力量较薄弱的地方,基金会要与当地司法局联系沟通,把律师队伍调整配备好,切实满足监所工作需要。每个监所要组建3__5人的律师工作团队,团队里面要有多方面的法律人才。要坚持律师值班制度,做到每星期值班一次,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值班的,要与监所沟通协商。要坚持考勤制度,律师事务所对值班情况要进行检查考核。要按照监所工作需要,提供包括法治宣传教育、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案件代理等各方面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是要解决制约法律援助进监所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根据基金会两次调研的情况,我们认为有两个问题必须向司法厅党委汇报,并得到解决。第一,关于加强对法律援助进监所工作领导问题。2005年、2006年,司法厅发出《关于对服刑人员劳教人员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和《关于在全省监狱劳教系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室)的通知》两个文件,由于时过境迁,劳教工作被取消,这两个文件自行废止。不知为何原因,事实上这项工作也没有开展起来。为了切实解决这个问题,基金会将向司法厅党委写报告,建议在废止上述两个文件的基础上,重新发文,加强领导,让这项工作尽快走上正轨。第二,关于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由于监狱、戒毒所工作性质原因,实行条条管理,与所在地法律援助工作没有业务联系,形成“灯下黑。基金会将建议将法律援助纳入监所发展规划,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切实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只有有效地解决了上述两个问题,法律援助进监所工作才能稳步健康发展。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好特色法律援助项目和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民生工程,基金会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我们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开展好公益法律援助项目活动,为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今年是开展创办特色法律援助活动第三年,基金会要依托四个法律维权中心,尽可能为妇女儿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色实际,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引导有法律需求的人员前来申请办理法律援助。不能满足于完成交办的法律援助任务,不能满足于停留在一般化上。基金会要加强调研指导,要与各所进行商量研究,如何结合自身特色开展工作,既要搞好正常法律服务,又要彰显特色功能作用,二者有机结合,共同发展。

首义律师事务所、多能律师事务所、维力律师事务所、武昌区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要搞好与法律援助进监所工作结合。法律援助进监所经过半年多的试点,取得了初步经验,这些经验对今后开展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当然,仅靠这些经验还不能把工作搞好,搞好工作还要靠我们的主观能动性,靠我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基金会希望各所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要气馁,要通过我们积极主动地工作,赢得信赖和支持。事实证明,凡是工作积极主动,为监所监管安全稳定、教育改造质量提高,为干警、职工、家属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服务做出了成绩的,就受到欢迎和肯定,困难和问题就得到有效解决。

按照惯例,基金会今年将选择1—2个经济欠发达的县,经过调研,签订协议,提供资金,资助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平台建设、补助律师办案经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基金会要加强对援助经费的使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着他用。

(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争取社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

法律援助是慈善事业,做慈善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法律援助基金会,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向社会广为宣传,大声疾呼,让全社会了解法律援助的作用和意义,共同为保障贫困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贡献。

一是要搞好谋划。要从宣传内容、宣传重点、宣传手段、宣传平台、宣传方式等方面,做好计划和安排,并注重抓好落实。

二是要利用好素材。基金会开展的三大项目(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项目、开展创办特色法律援助项目、开展法律援助进监所活动项目),包括工作动态、取得的成绩、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都是宣传工作的重点。当前,我们要充分利用基金会评级、取得三a资格的有利条件,连同之前取得的慈善组织资格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加强基金会自身宣传。要拿出跑断腿、磨破嘴的精神,到企事业单位、到街道社区、到学校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争取广大公民、社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三是要选好平台。这几年,《湖北日报》、《楚天法治》杂志两大媒体,对基金会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作了多次宣传报道。这两大媒体,我们要继续做好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慈善中国》是专门宣传慈善事业的阵地,基金会要将有关情况及时上传。本会官网要随时更新宣传内容。这次理事会上讨论的《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募捐系统相关情况介绍》,是我们宣传工作的重点。下一步,我们将与有关公司合作,制作微信小程序,选择平台进行宣传。近期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提供服务,不得向其收费。无疑这对我们选择募捐平台是有利的,我们要利用好这一有利条件。

(五)加强基金会日常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随着基金会工作不断发展,任务越来越重,加强管理尤为重要。

一是要加强项目管理。“三大项目是基金会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轻重缓急,一项一项做好计划和安排,一步一步抓好落实。

二是要加强财务管理。会计、出纳要严格执行《会计法》的规定,要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反映基金会收支情况。要认真执行省直机关财务开支标准,不得突破范围和标准。要主动接受业务主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双重审计,确保不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要坚持值班制度。驻会人员要按照值班安排,坚守岗位,不得任意缺岗。遇有紧要事情时,要随叫随到,加班加点,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四是要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凡与本会工作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平时要注意收集,年终进行分类,汇编成册,保证档案资料完整、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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