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3年9月21日,中国《法治日报》以《怀揣一颗同理心,解决群众揪心事》为题,报道了杨彦萍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先进事迹。
杨彦萍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已有10多年,她常怀一颗同理心,从情法结合的角度处理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法治的阳光和温暖。她的事迹表明,法律援助工作大有可为。她所服务的对象,正是我会关注的重点服务对象:未成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和讨付薪酬的人士。
杨彦萍是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是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本会现将杨彦萍律师的事迹予以转载,望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向杨彦萍学习,把法律援助事业进一步向前推进。
“大量工作让人不敢懈怠、不能放松,但也活得有滋有味,充实而多彩。”翻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杨彦萍的工作报告,办理案件、一线普法、接待咨询……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后,她的每一天都在与法同行、收获满满。
杨彦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年7月,杨彦萍成为“1+1”行动志愿者,先后在四川省金堂县、海南省乐东县从事法律服务。2013年6月至2018年7月,杨彦萍受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安排参加了“1+1”行动的项目管理工作。2018年,61岁的她再次加入“1+1”法律援助工作团队,前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提供服务,继续着她对法律援助事业的践行和思考。
今年6月30日下午,受援人王星荣来到昌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送上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办爱民之事”字样的锦旗,并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杨彦萍为她依法维权所做的努力表达感激。
2012年9月,王星荣开始在昌江县昌化镇中心幼儿园工作,每月工资1200元,却未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因丈夫在三个孩子未成年时就已去世,王星荣需要这份收入来抚养孩子,但用人单位一直没有为王星荣办理社会保险、近十年工资并未提高等,这些问题长期困扰着她。
2021年10月,王星荣前往昌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工作人员对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后,及时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杨彦萍承办此案。
由于王星荣申请仲裁时的年龄已过法定退休年龄,两次劳动仲裁都被以“主体不合格”为理由不予受理,案件也因此进入了后续的诉讼程序。
第一次诉讼中,法院确认了王星荣与中心幼儿园之间自2012年9月至2022年4月存在劳动关系,这也成为王星荣争取补办社会保险的合法基础。
第二次诉讼中,杨彦萍借助前期收集的大量证据材料,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主张根据《海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海南省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用人单位应为王星荣补发差额工资。
法院最终判决用人单位补发王星荣从2018年12月至2020年10月间每月320元的差额工资,共计7360元。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王星荣的社会保险手续已在办理之中,其他合法权益也得到了保障,困扰她多年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作为法律援助律师,杨彦萍常怀一颗同理心,这让她在对受援人的困难感同身受的同时,促使自己从情法结合的角度去处理案件,让群众更能感受到法治温暖。
今年2月,在昌江县重点中学读高三的章某突发奇想,想“冒充警察威风一下”,于是他在手机上用自己的照片P图做了一个“警官证”,随后和朋友以出示手机上“警官证”的方式敛财4000余元。案发后,章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招摇撞骗罪进行刑事拘留。
昌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4月4日收到昌江县公安局《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指派杨彦萍为章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4月10日,在掌握基本情况后,杨彦萍结合章某如实交代案件事实、愿意认罪认罚的悔过态度以及章某系高三在校学生且高考在即、父母已退休对其具备家庭严格管教条件和意愿等主客观情况,向公安机关递交了律师意见,建议对章某从轻、减轻处罚并由父母对其严加管教等。
5月10日,昌江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章某得以回家并返校学习,后如期参加了高考。
“有的时候,一念之差就会带来遗憾。如何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回归正途、向自己规划的目标展开理想翅膀,这才是我们工作的意义所在。”在昌江县服务的五年来,只要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杨彦萍都会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援助,为矫治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2023年,杨彦萍参加了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队伍,继续用自己的专业为海南“护苗”专项行动奉献余热。
杨彦萍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作为“1+1”行动的参与者和见证者,一路走来,她欣喜地看到群众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不断提升,自己也在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过程中见证着中国法治进程。
“在新一年的‘1+1’行动中,我将抖擞精神,继续前行。”谈到之后的工作计划,杨彦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