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

时讯要闻
news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讯要闻 >> 基金会要闻

不负使命为法律援助工作添砖加瓦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法律援助的多元化需求,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创办特色法律援助项目活动和法律援助进监(所)”的工作安排,自20224月被确定为“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起,组织律师办理涉及农民工维权的案件、法律咨询百余件,实实在在为农民工群体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援助。 

        2022年,多能所执行副主任廖春勇律师接受武汉市江夏区路劲·时代城项目的农民工颜勇委托,为其担任特别授权代理人,诉被告湖北邦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玺公司,系分包单位)、被告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信公司,系总包单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颜勇要求邦玺公司支付其工资。廖春勇律师分析案情后提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2051日施行,分包单位邦玺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具有持续性,跨越该条例施行前后;且该条例实施后,总包单位龙信公司亦在向颜勇转账支付农民工工资,但仍未结清,故本案应适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之规定,主张应由龙信公司先行清偿颜勇的劳务报酬,清偿后可向邦玺公司追偿。一审法院完全采纳了廖春勇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一、邦玺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颜勇劳务报酬15000元;二、龙信公司对上述款项负有先行清偿责任,清偿后再依法向邦玺公司进行追偿”。龙信公司以本案拖欠工资的行为发生在20205月之前、不应当适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同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01民终1274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由多能所代理的农民工直接向总包单位催讨工资案胜诉,有力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多能所一级合伙人何纯律师、黄俊律师为在工地受伤致残农民工向单位索要赔偿,也获得胜诉。

        这是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确立为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后,为我省农民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切实体现。2022年,多能所积极组织所内律师定期值班为农民工等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设法律热线接听农民工法律咨询电话。在接到农民工委托的案件后,律所即指派律师第一时间积极办理,并推进案件审理,及时向农民工委托人通报案件的进展,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0225月至7月,按照省法援基金会关于“创办特色法律援助项目活动和法律援助进监()”的工作安排,多能所安排一级合伙人张毅律师及执行副主任廖主任律师各自牵头负责,所里各个专业领域的律师组建服务团队,到湖北省洪山监狱、湖北省狮子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合作共建活动,为监所提供法律服务。合作开展后,所内律师了解到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的婚姻家庭纠纷是监狱与强制隔离戒毒所高发的法律问题之一。对此,律所与监所紧密协作,加强部分服刑人员、戒毒人员与律师的沟通,组织专业答疑解惑,进一步引导和帮助服刑人员树立法治理念和改造信心。

        2023年,多能所还将进一步发挥“一专多能”的律所特色,切切实实为农民工、服刑人员、戒毒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援助。同时,将持续组织律师到建设工地等开展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班活动,增强农民工在用工、受伤等方面的维权认识。在法律援助工作的实践上,多能所将不断创新思路,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不断加强法律服务水平,推动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注湖北法援基金会微信公众号
法援资讯早知道!
扫一扫关注湖北法援基金会
官方新浪微博
0.070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