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成立。六年来,基金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在司法部的坚强领导下,在张彦珍理事长和理事会的带领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有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职能优势,锐意开拓进取,切实履职尽责,大力开展法律扶贫,通过各位理事、监事勤勉尽责和秘书处同志积极努力,为促进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党建工作深度发展
根据司法部党组的工作思路,基金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学习教育整顿活动,不断提升基金会工作人员的政治站位,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取得实际成效。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基金会党支部书记“走在前头、作出表率”,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起做好全体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研究制定基金会党支部《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对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完善党员名册、党员档案等基础资料,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章党规在我心中——中央国家机关党章党规知识测试及竞赛活动”的网络答题活动;设立四个党小组,组织党员干部分组进行自主学习讨论,交流学习体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基金会工作实践专题讨论会;组织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观北京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司法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坚持边学习、边检视、边整改。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座谈会,邀请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有关同志及部分法律援助实施机构工作人员,座谈基金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短板、面临的风险等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到青海省海北州、河北省阜城县及山东等地进行调研,了解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解决西部地区律师资源短缺问题,委托“1+1”志愿律师进行调研并反馈相关情况。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专题会议,逐项分析基金会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制定《基金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按方案有序推进活动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及“党史”有关著作并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学党史、知党情、感党恩”主题征文活动,观看中央党校中共党史专题讲座,积极参加司法部机关党委等单位组织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反映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党性教育基地参观,张彦珍理事长为基金会全体党员干部讲党课,组织支部委员、青年党员为基金会全体党员干部讲党课,基金会党支部书记以“知史爱党,当好‘三个表率’”为主题带头讲党课,围绕“学党史、感党恩、强党性”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落实主体责任、把握正确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统筹推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取得良好效果。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按照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对应学习教育、查究整改、总结提升各环节,制定基金会队伍教育整顿台账,列明具体任务、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政治学习,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著作和党内文件,要求工作人员撰写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心得体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反面典型,教育工作人员深刻反省,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组织工作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代价》和《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传达驻部纪检监察组时任组长蒲增繁同志在廉政教育课上指出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沉疴积弊和顽瘴痼疾,传达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传达司法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传达司法部肃清流毒影响专题警示教育方案,坚决肃清周永康、孙力军、傅政华流毒影响和吴爱英、卢恩光的不良影响,传达司法行政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大力开展英模教育,组织工作人员集中观看陈欣茹、胡国运、李延军、王勇、张保国等政法英模先进事迹报告片,学习司法行政百年英模谱先进事迹,弘扬英模精神。组织工作人员在“基金会学习强国微信群”中分享家风故事、个人家风照片或视频,促进家风建设。把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月”活动紧密结合,组织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要文件。认真做好谈心谈话和查究整改工作,做好谈心谈话记录,确保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全覆盖;传达并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先后三次动员工作人员吃透政策、敬畏政策,打消顾虑,自觉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把握政策期限,主动说明问题,争取从宽处理;开展《司法部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填报工作。坚持开门整顿,通过走访、座谈会、发函等方式广泛征求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建议。
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全力推动基金会政治建设。为加强政治学习做出制度安排,规定每周四下午为思想政治学习时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司法部党组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共完成220多个专题的学习。开辟思想政治学习园地,组织党员同志撰写学习心得体会70余篇;张贴政治教育宣传展板,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重大会议精神宣传资料及时张贴出来,随时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全体同志听党话跟党走。建立基金会学习强国群,利用网络展开学习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参观见学活动20余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至2022年7月底,共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49次,支部会议8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2次,支部书记、党员讲党课16次;2020起开始给党员过政治生日12次。及时发展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凝聚力明显增强,不少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加强基金会领导班子建设,基金会领导班子被部政治部评为优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实行支委会与秘书长办公会联席会议制度,请支部委员参与讨论基金会改革发展工作,加强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有效引领,共召开联席会议89次。党建工作深度发展带动法律扶贫业务工作实现大幅度提高,向中西部地区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00多个县(区)派出法律援助志愿者1350余人/次,协调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政府法律援助部门600多个项目实施单位、1万多名执业律师大力开展法律扶贫,让743.45万贫困群众,享受到法律扶贫的实惠。
二、以服务党和国家战略为重心,助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社会不缺少扶贫济困的爱心和力量,缺的是有效可信的平台和参与渠道。”为积极投身国家战略实施贡献力量,助力脱贫攻坚,第四届理事会将基金会工作主题确定为“脱贫攻坚,法律援助在行动”,通过搭建法律扶贫平台,积极助力脱贫攻坚。
(一)维护贫困人口合法权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88万多件(其中办理农民工案件19.15万件),挽回经济损失263亿余元,避免了100.59万受援群众及其家庭成员因权益侵害致贫返贫。
(二)营造和谐稳定的脱贫攻坚社会环境,共化解3人及以上的群体性矛盾纠纷和信访上访案件7.7万余起,让困难群众树立起信法不信“访”的法治理念,共同维护社会和谐,努力为脱贫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三)打造扶贫脱贫法治环境,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讲座累计7100余场,组织执业律师为200多个贫困县人民政府担当法律顾问,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四)培养脱贫攻坚法律服务人才,为经济贫困地区培养法律工作者和法学院校大学生500余名,培训法官200多名,资助法学院(系)贫困学生30名,为助力脱贫攻坚培养法律服务力量。
(五)助力新疆、西藏、“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向新疆、西藏和“三区三州”共派出法律援助志愿者900多名,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万多件,接待法律咨询20余万人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4540场,化解矛盾纠纷4000余起;仅“中彩金”项目近三年来在“三区三州”投入的项目资金即达713.8万元,为4000多贫困人口挽回损失2.84亿元。
三、以践行《章程》宗旨为目标,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募集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基金,策划组织实施法律援助项目是基金会的宗旨和任务,第四届理事会在全体理事、监事的共同努力下,着眼于促进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践行宗旨,切实履职尽责。
(一)下大力气募集法律援助资金。通过积极落实理事会决议,接受理事、监事的工作建议,积极向理事、监事汇报,不断提升“1+1”“中彩金”“援藏律师服务团”等品牌项目实施成效,认真开展对央企理事单位报告资金使用情况等举措,努力拓展募资渠道,提升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能力,6年来(2016.6.30--2022.7.31)累计募集资金90556.53万元,其中,承接中彩金78012.31万元,承接司法部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990.1万元;“1+1”行动支援青海、西藏无律师县专项计划680万元;援藏律师服务团1810万元。承接民政部“1+1”项目资金130万元,接受捐赠8934.12万元。
(二)切实提升项目服务能力。第四届理事会期间,在有力推进“1+1”“中彩金”“援藏律师服务团”等品牌项目深化实施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了“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新视云愿景法律援助专项基金”以及“受暴妇女儿童援助”“法暖服刑人员子女”“事故无情 公益有爱”“老有所养 公益护航”等法律援助项目,设立了“最美逆行者”“情系农民工”“浩天信合驰援湖北”等新项目。累计投入法律援助项目资金7.8亿余元,向中西部地区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00多个县(区)派出1350人/次法律援助志愿者,每年协调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组织、民间非企业组织和政府法律援助部门共600多家项目实施单位、1万多名执业律师,累计为低收入的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办理案件44.88万余件,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近7.7万多起,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合法经济利益263亿余元,748万余人直接受益,投入与产出比超过1:32。
(三)不断加强对外合作。注重与部内单位加强合作,与法治日报合作,设置“惠民生法援行”专栏,定期宣传法援项目;与法制出版社合作,为基金会信息化建设提供日常技术支持;与司法行政学院合作,设立法律援助志愿者培训基地,提升法律援助志愿者业务能力;与全国律协的法援共建正在研讨推进中。加强与部外单位开展合作,通过与米哈游公司、郑州市法援基金会及郑州市工商联、成都律军集团、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单位合作设立法援项目,搭建募资平台和服务平台。开展法援项目实施单位征集活动,共征集项目实施单位138家,为基金会大力开展法援项目、提高项目实施能力奠定人力基础。
(四)推动地方法援基金会和有关行业系统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带动北京、江苏、郑州等地方法律援助基金会积极开展法律扶贫,共募集法律援助资金16亿多元,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8亿余元,让2190万余困难群众直接受益;带动工会、妇联、律师协会、高校等行业系统发起成立了以法律扶贫为宗旨的法律服务机构达179家,培养法律援助工作者1.13余万人。
四、以扩大宣传为工作推手,营造参与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舆论氛围
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新华网、新浪网等近百家媒体发布新闻报道400余篇,宣传捐赠单位的公益形象,树立法律援助工作典型。加强基金会网站建设,建立起了基金会自主产权的网站编码,保证了网站安全及操作可控,内容上及时转发部官网信息,发布基金会工作动态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启基金会对外宣传窗口,六年来共发布信息3102条。认真运行维护基金会公众号,坚持每周更新公号内容,已累计发布信息634条。开展“我的法援故事”征文活动,累计收到征文394篇,计划完成筛选编撰和初校审核后送法制出版社付梓成书,全国发行。
通过持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较好地展示了法律援助的工作形象和捐赠单位公益形象,营造了感召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的舆论氛围,基金会的工作形象和项目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扩大。“1+1”志愿者陈贤、曹旭夫妇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陈贤被评为第十届“中华慈善奖 慈善楷模”,2019年建国70周年之际,陈贤作为律师行业唯一代表被评为“最美奋斗者”崇高荣誉;王志红、阮巍、黄凯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宋海燕、张行进、傅德辉、王军卫、胡开凤、董鸿尚等11位志愿律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雷青霞等4位志愿律师被评为“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97%以上的“1+1”志愿者受到了各级服务地政府或司法行政机关的表彰,80余人被荣记二等、三等功。“中彩金”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彭旭邦律师荣获“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2019年基金会被民政部评为4A级社会组织。2021年8月,“中彩金”项目获得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 慈善项目”,这是中法援基金会组织实施的公益项目或项目执行者第四次荣获该奖项。
五、以健全法人治理为保障,树立良好公信形象
六年来,基金会通过不断提高法人治理水平,内控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效能和公益属性进一步增强,切实做到让捐赠人信赖、让受援人满意、让管理机关放心,为打造可信放心的良好公信力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一)健全组织机构。理事、监事人数均符合章程要求,定期召开理事会,凡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必须经理事会通过实施,因疫情影响或来不及现场开会的则采取网络线上形式召开会议研究决策。为保证理事、监事在内控管理等方面积极履职,制定了《关于理事会决策事项及相关问题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与理事联系的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保障监事行使职权的工作意见》,切实做到重大事项理事会审议决策、监事监督把关。对理事会决议及理事、监事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落实办法,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二)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入。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秘书处规范薪酬的规定》,起草了《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四化”建设规定》;制定涉及党建、理事会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人事、财务、资产、项目、信息公开、宣传、投资、捐赠、调研、合同、网络信息安全及采购、公车、考勤等共14个方面61个制度,为保证基金会规范运行内控安全扎牢制度篱笆。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每一笔支出均通过部门主任、财务部主任、副秘书长、秘书长四审把关方能支出,超过1万元的支出须经理事长审批,严格执行互审互批制度。2017年11月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时任司法部部长张军同志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四化”建设持续推进,工作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项目服务专业可靠。参与基金会项目实施的执行单位和志愿者必须按一定程序经市、省律师协会和基金会三级审核,公示后报司法部审批;参与法援项目实施的志愿者必须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取法律服务资格的执业律师,要求政治坚定可靠,公益热情高,服务意识强。对项目实施单位和志愿者采取合同管理与属地有关部门或行业组织执业纪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合同内容明确了服务纪律和其他可能影响高质量规范服务的禁止事项,属地执业纪律管理既是对实施单位和志愿者的基本要求,也是督促履行服务合同内容的纪律保障。基金会对“1+1”“中彩金”等项目进行多次第三方评估,采取暗访式、驻在式、突击式等多种方式的实地检查,保证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可靠的项目服务。
(四)落实巡视审计整改责任促进规范发展。六年来,基金会历经了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司法部时的延伸巡视,司法部党组第三巡视组的巡视、第一巡视组的巡视“回头看”。基金会把巡视、审计作为基金会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和机体健康、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经过多次“政治体检”,进一步增强了基金会践行使命规范发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基金会还接受了部装财局的综合审计,以及每年一度的年度审计,审计署、民政部的抽查审计和司法部政法审计,审计结论均为合格。
(五)公信力建设效果显著。基金会获得了民政部认定的“慈善组织资格”和“公募资格”,在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中以高分获评全国4A级社会组织,多次被“中国慈展会”组委会评为“优秀参展单位”;人民教育家高铭暄教授出于对法治中国建设的责任担当和基金会严格规范管理水平的肯定,个人捐赠100万元设立“高铭暄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奖”(后更名为“高铭暄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宣传示范活动”);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律师工作局主办的“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交由基金会具体实施,体现了对基金会项目实施与管理能力的肯定。
贯穿了十三五发展时期的第四届理事会,立足推进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积极开展法律扶贫,在规范化建设、公信力建设及项目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迈上新的台阶,开创了基金会历史上规范发展、创新提高的新局面,向创建国内一流基金会又迈进了一大步!
六、基本经验总结
(一)坚持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落实在具体工作当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工作大局出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为努力方向,积极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基金会各项业务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规范运行创新发展。
(二)紧紧依靠司法部正确领导,为各项业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司法部对基金会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关心支持,是基金会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一条重要经验。六年多来,准确把握基金会作为司法部直属单位的机构属性,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严格遵守司法部关于直属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日常工作向分管部领导及时请示报告。业务工作推进中,积极与机关相关厅局联络沟通争取支持,提高各项业务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政策水平。积极参与部法律服务局、法援中心与基金会建立的工作协作机制,有力增强基金会践行宗旨履行职责能力。“1+1”志愿者行动一年一度的启动仪式,邀请部主要领导为志愿者授旗、分管部领导讲话,提振志愿者工作信心,促进项目深化实施;举办重要活动、会议,报请部领导出席并讲话,有效扩大基金会工作的影响力。
(三)充分发挥资源整合作用,为切实履职尽责汇聚工作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服务事业发展是基金会作为社会组织的工作优势。为巩固央企理事单位募资支撑地位,基金会多措并举加强与央企理事单位的沟通和联系,邀请来自央企的理事或理事代表一起调研由该央企捐资支持的公益项目,了解项目实施成效,提出工作改进意见;每年底编制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向央企理事单位报告捐款使用情况,做到公开透明,让善款用得明白,让爱心单位捐得放心;理事会议上请央企理事充分发表意见,优先采纳并落实央企理事的工作建议,及时反馈落实情况,让央企理事单位在理事会集体决策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充分调动广大志愿者和项目实施机构的积极性,基金会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法治日报开辟专栏,定期宣传志愿者和项目实施机构的先进事迹,展示参与基金会项目实施的人员和机构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大生活关心力度,志愿者到服务地之前,即联络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协调生活保障事宜,解决志愿者食宿难题,到服务地后跟进了解生活保障情况,督促解决生活难题;突发地质或气象灾害、出现新冠疫情等状况后,第一时间打电话了解志愿者是否安全、生活工作是否受到影响,把组织温暖第一时间传递给志愿者。积极推选志愿者评先评优,及时了解通报评先评优信息,参与起草参评材料,协助完成申报流程,让更多贡献突出、表现良好、事迹感人的工作先进获得荣誉,展示形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安全运行规范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根据发展实际和新情况、新问题,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健全体制机制。以巡视整改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为契机,去疴除弊,补短板强弱项,规范内部治理,促进机体健康。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员工政治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和定期报告机制,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序推进。强化风险防控,制定基金会、秘书处领导班子、各部室风险防控清单,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防范支出风险,成立项目设立评估专家小组防范立项风险,开展正反两方面警示教育防范廉政风险。制定和修订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强化流程管理,推动运行机制畅通;打造团队文化,表彰先进、批评懈怠,提振工作士气和奋进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七、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治站位还要进一步提高。对党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政策的把握不够清晰,对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和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认识得不够到位。二是募资渠道相对单一。募资工作主要依赖央企理事单位,社会募资渠道不畅,有效的募资平台少,网络募资乏力,政府财政资金争取有限,尚未建立起持续稳定多源头的资金保障体系。三是服务能力不足。目前主要有“1+1”和“中彩金”两个于13年前设立的服务项目,集募资、服务、宣传等职能于一身的法律援助新项目研发滞后,对推动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贡献率较低,尚未建立起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大局、满足新时代法律援助服务供给、回应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新期待的法律援助项目服务体系。四是自身建设不够有力。距离资深基金会,在自有资金体量、项目数量及规模、工作资源配置和工作力量储备上还有较大差距,对于作为社会法律援助主力军的职责定位亟需进一步明晰、履职能力还要进一步加强。五是工作资源联络与争取政策支持尚属短板。争取部内各厅局单位工作支持的思路较窄、主动性不强,建立工作契合点的办法不多。“中彩金”项目自2023年起将被取消。两次获得“中华慈善奖”、已经成为法律援助工作品牌的“1+1”行动,志愿者的办案补贴未能按照法律援助法有关规定获得免税优惠,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的工作尚未到位,项目覆盖面的有序扩大和服务效能的充分发挥受到影响。
下一步,中法援基金会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法律援助法》,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为目标,以策划研发、组织实施法律援助项目为抓手,不断增强资金保障能力、项目服务能力、队伍建设能力、内控管理能力、宣传推广能力和资源支持能力,为把基金会打造成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能够充分履职尽责的社会组织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