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精神和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会议精神。
二、贯彻3月9日本理事会会议精神,落实会议决议。
三、协调并确保省民政厅拨款、省律协认捐到位,有重点地开展募捐等业务活动。
四、协助督办法援“百优案件”评选后续发奖工作。
五、完成本会法人登记证换发工作。
六、开展法援项目调研论证,启动年度法援项目计划。
七、继续做好前期项目审计验收,确保安全可靠。
八、策划实施好“五一”、“六一”节日法援咨询宣传工作。
九、改善推进法援网络宣传工作。
十、落实省厅机关党委的党建活动计划。
十一、修订完善本会工作团队业务管理制度。
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办公室
二0一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