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天津市司法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津司办发〔2018〕52号),以“防范、主动、全覆盖”为重点,以满足残疾人法律援助需求为导向,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就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提出5项具体措施。
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
★依托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点,构建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互补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网,实现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的网络全覆盖。
★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天津法网”和“天津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作用,并建立由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辖区残疾人组成的微信群,为残疾人提供融合电话、网站、短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服务,让残疾人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积极引入智能终端提供智能服务,并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整理问答库、纠纷案例、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条款,不断完善智能库,使残疾人也能享受到“人工智能+法律服务”的全新体验。
二、建立专门人才库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
★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团队,根据律师专业特长、残疾人的心理及身体特点和案件情况等因素,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专业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
★组建手语翻译法律服务人才库,吸收手语翻译志愿者及手语法律专业人员,提供面向聋人的手语翻译服务。
三、全面放宽援助条件惠及更多残疾人
★凡是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案件范围限制,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全覆盖,有效维护更多残疾人合法权益。
★持证残疾人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属于低保、低收入家庭范围,或者有证据证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向案件一审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其他属于放宽范围的持证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向案件一审法院所在地同级残联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残疾人法律援助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法律援助中心转办。
四、开展关爱残疾人主题活动提升残疾人法治幸福感
★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律师、法律援助人员把法律知识送到残疾人身边;
★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治文艺演出、普法栏目剧等,针对残疾人多发的法律纠纷,开展以案释法和法律咨询,提升残疾人知法、守法、用法能力;
★开展残疾人维权专项服务活动,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等专项活动,提升残疾人法治幸福感。
五、做好残疾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保障诉讼权利
★加大残疾人刑事法律援助力度,做好盲、聋、哑及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辩护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
★依托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落实告知、转交申请等事项,使残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或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来源: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