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司法局在局长万雪峰、副局长张峋同志的带动下,2018年10月9日,恩施州司法局机关干部胡宁巧、王安、陈德刚、韩桉、安思源、姚艳华、谭萍、邵丹,还有此前积极捐款的刘三宝、黄石俊等十二位同志,纷纷为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捐款,共计捐款三万五千六百四十元,这种为法律援助事业自愿奉献的精神,应当肯定,值得宣传。
这种精神体现了强烈的政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总书记的指示,明确了法律援助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法律援助的目标和使命。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指示,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拿出具体的落实举措。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司法行政部门不辱使命,脚踏实地的抓好落实。恩施州司法局领导和机关干部自愿为法律援助事业的奉献精神,正是这种政治意识的展现。
这体现了一种强烈的责任意识。法律援助在我国是一项新兴的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法律援助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的时间不长,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十分复杂。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继续健康发展,司法行政部门责任重大,需要一种强烈的责任意识。恩施州司法局领导和机关干部,积极为法律援助捐款的行为,不仅仅是一种爱心,更是展示了良好的责任情怀,值得学习。
同时,这体现了一种高尚的团队精神。这些自愿捐款者,既有局长万雪峰同志,又有副局长张峋同志,还有普通机关干部等多人。他们无论是局领导,还是普通干部都是工薪阶层,工资都不高,并不富有。他们都有向上向善的团队精神,纷纷献出自己的爱心。这崇尚政治、关爱弱者,乐于奉献的团队精神,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树立了一个标杆。
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是经省政府批准同意,于2014年12月正式成立的地方公募基金,由司法厅主管,致力于发展全省法律援助事业。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借助互联网平台设立了多个栏目,包括机构简介、时事要闻、公益项目、在线捐助、公益文化等窗口。捐助法律援助事业,是政府的责任,是公民的善行义举。恩施州司法局领导和机关干部的自愿捐助行为,应在全社会得到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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