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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动 工 资 知 识

    36.什么是劳动工资?

    劳动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的技术熟练程度、其所提供的劳动难易程度和工作时间的长短确定的一种工资支付形式。计时工资又分为日工资、月工资、年薪以及小时工资等。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职工生产的合格产品的数量(作业量)和计件单价支付工资的一种工资形式。计件工资又分为个人计件、集体计件、无限计件、有限计件、累计计件等形式。

通常情况下,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实行周、日、时工资制的,也可以按每周、每天、每小时支付工资。

37.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38.用人单位应当怎样支付农民工工资?

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9.建筑业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40.用人单位能不能以实物代替应发工资?

《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工资的支付形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原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产发行[1994]489号)也针对这种情况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可见,法律对工资的支付的形式是十分明确而肯定的,没有任何例外条款。  

 41.什么是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项目: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和法律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种社会保险金等。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执行。

 42.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享有何种权益?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付或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并赔偿劳动者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43.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

   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工作的,必须向劳动者额外支付加班费。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部分的报酬按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支付;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44.用人单位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哪部分工资?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扣发劳动者的部分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代缴的抚养费、赡养费;

    (4)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不超过工资20%的部分先行赔偿;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45.禁止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包括哪些内容?

    禁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包括以下内容:

    (1)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等使用童工;

    (2)禁止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

    (3)禁止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未满 16周岁的少年儿童颁发个体营业执照;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16周岁的子女或被监护人做童工;

    对于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由于工作性质和特点,需要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需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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