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调落实办公室、项目部、财务部人事安排; 2、 参与全省法律援助优秀案件、优秀论文评选; 3、 进一步协调基金会办公场所的合理调整; 4、 进一步协调基金会有关财务事项; 5、 协调落实省褔彩捐赠款项; 6、 协调有关单位的捐赠款项; 7、 协调中国法援基金会来卾事项; 8、 协调省电视台公益广告制作的播出; 9、 协调全国兄弟省、市法援基金会联络事项; 10、 召开省法援基金会顾问聘任及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