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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司法局“四个着力”务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做优做强法律援助办实事阳光工程,荆州市司法局积极借鉴和嫁接“供给侧改革”模式,紧紧围绕“四项任务”倾力解民困、暖民心、惠民生,努力打造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受到群众欢迎。

一、着力清障碍,打通法律援助供需通道。一是强化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力量不足的问题,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法律援助队伍安排到工作一线,将全市8个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按要求全部配备到位,以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采取岗位和专题辅导的方式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同时,积极联合长江大学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全市共同组建了一支1000余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补充和强力支撑。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在法律援助窗口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和服务承诺,定期参加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坚持与“e线民生”“市长热线”等新闻栏目进行联动,接受社会广泛监督。三是落实责任清单。坚持把省、市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与省司法厅、所属各县市区司法局层层签订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目标责任书,规定不能完成任务的单位或个人不得评选表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不能进行年检注册。制定法律援助中心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质量考评等制度,以责任倒逼机制清除障碍激发活力。

二、着力补短板,扩大法律援助有效供给。积极适应新形势、延伸新触角,创新服务方法和服务水平,做好法律援助公共服务。一是推出法律援助预约服务制度。凡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法定节假日或特定时间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均可提前通过当面预约或电话预约,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约定的时间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确因行动不便或情况紧急的特殊人员,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专人上门提供服务,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的“零距离”。二是启动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项目。2015年5月,市司法局会同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出台《荆州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规范和明确看守所工作站的职责,完善了工作站值班律师制度。6月,市法律援助促进会与监利县看守所、监利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同签订《监利县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项目意见书》,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10月,市司法局与市妇联成立荆州市家庭暴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项目,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弱势群体提供免费司法鉴定。三是建立重大疑难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名册。市法律援助中心挑选了一批办案经验丰富、执业年限较长的律师建立了重大疑难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名册。凡是涉及社会影响较大、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重大突发性案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涉及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的重大案件,将直接从名册中指派律师承办。通过创新和拓展工作触角,弥补了法律援助工作空白和软肋,及时、有效地维护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

三、着力降成本,优化法律援助资源配置。一是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坚持以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为基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抓住信息化建设的契机,积极优化升级全市法律咨询专线网络平台,统一安装法律援助办案管理软件,将受援对象、案件基本情况、处理机关、办案进度等录入系统,实行实时跟踪管理和督办检查,实现市与各县(市区)、各县(市区)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及时开通“双微”及QQ群,对全市9家法律援助机构、9家公证机构、23家司法鉴定中心、36家律师事务所,3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541名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进行“捆绑”,为群众提供方便实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开展法律援助域外合作。为进一步拓展服务、延伸触角、降低维权成本,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与云南昆明市荆州商会签订在滇荆州籍务工经商人员法律援助合作协议,挂牌成立“荆州市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昆明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荆州籍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开辟维权绿色通道;与毗邻的湖南省常德市签订了法律援助联盟公约。目前,荆州市及所辖8个县市区、常德市及所辖9个县市区已正式组建了法律援助联盟。三是建立完善多元对接机制。有效整合和利用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和公证工作资源,变单兵作战为协同合作。积极探索援调对接模式,推行诉前、庭前调解服务,建立咨询、调解、诉讼等多种援助形式并用的综合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受援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全力推进法律援助与司法鉴定、公证工作互通互认机制。对诸如遭受家庭暴力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害人,免费提供司法鉴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有公证事项需求的困难群众,且金额较小的予以适当减免。

四、着力挖潜能,打造法律援助过硬品牌。继续打造和创新荆州法律援助“春”字号活动品牌,倾力开拓法律援助服务空间,培育挖掘法律援助“春”字号活动品牌的“成长因子”。一是坚持政策导向,开展法律宣传。利用春节前农民工集中返乡、春节后农民工集中外出务工的时机,组织力量在车站、码头等交通要道、农民工相对聚集地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点,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工伤赔偿、就业就学、人身损害、婚姻家庭、道路交通、食品安全以及《法律援助条例》、《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二是坚持沉到一线,实施精准援助。全市法律援助系统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对辖区内的贫困人口调研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法律援助方案,开展登门入户、分门别类地实施法律援助,确保法律援助措施精准到位,使法律援助起到“对症下药、药到病除”的功效,让受援对象及其家庭的涉法问题得到一次性解决。三是坚持突出重点,确保工作成效。对于涉及农民工讨薪和困难群众劳资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积极推行点援服务,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涉及社会影响大、案情复杂、突发性、集体性、涉及特殊群体等案件,指派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办理。

2016年是法律援助纳入荆州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的第十年,也是荆州市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开展的第十年。十年来,荆州市法律援助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先后评为第三届、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先进单位”;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被评为“全省落实法律援助办实事项目先进集体”、“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多次被评为全省“敬老模范单位”、“敬老模范岗”、“敬老文明号”和“全市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落实十件实事工作先进单位”等;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被表彰为全市十大“优秀志愿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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