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黄某等32人集体到随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相关《劳动法》相关知识,情绪十分激动。经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黄某所在单位随州市某工厂于2014年3月18日贴出通知,员工放假三个月。至2014年6月18日,工厂任未通知员工上班,且放假期间工厂没有发放任何工资。黄某等32名员工下因工厂长期停产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无着,准备了解相关法律政策后集体到市政府上访,请求市领导解决问题。
市法律援助中心李媛媛律师接待他们后,一方面安抚他们的情绪,耐心细致为他们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他们工厂以放假为名辞退他们,且没有任何经济赔偿,已违反相关法律;另一方面主动提出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引导他们通过正确途径解决合理诉求。
受理此案后,李媛媛律师详细了解情况,并主动与黄某所在单位随州市某工厂取得联系,了解到该工厂因经营转向准备关停,32名员工实为辞退。李媛媛指出,工厂以放假为名实为辞退工人,且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和一次性经济补偿,已违反《劳动法》。经与工厂协商无果,李媛媛代表32名员工向随州市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经过随州市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认定该工作违反《劳动法》,应依法支付32名员工放假期间工资和辞退一次性经济补偿。该工厂不服仲裁,先后两次上诉,李媛媛律师全程代理32名员工应诉。经人民法院一审、二审最终判决工厂违法,支付40余名员工一次性经济补偿、放假期间生活费用及社会保险共计近100万元。40余名员工的正常权益得到保护,这一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得到成功化解。
个人简介
李媛媛,女,湖北随州人,198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09年毕业于长江大学政法学院,同年通过国家司法考并担任随州市法律援助律师至今。她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先后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000多起,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0多件,参与各类法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18起,成功化解重大群体性事件2起,得到当事人和各级领导的好评,她本人先后被评为“湖北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随州市优秀政法楷模”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