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派单位:远安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湖北典沣律师事务所 全所律师
案由:劳动争议
一、案情简介
1998年,恩施自治州巴东县官渡口镇刘某某等13人先后从巴东县到某县某煤业公司从事采煤作业。因多年的职业病危害,于2007年前后都因体力不胜而被迫离岗,直至2012年,刘某某等13人均被诊断出患有尘肺病。就职业病补偿问题,他们多次与企业沟通协商,但均遭拒绝。后又多次到县、市、省政府上访,主张职业病补偿,均因种种缘由未得到解决。2012年10月23日,刘某某等13人来到湖北典沣律师事务所,讲述了案情经过,要求提供法律援助,典沣律师事务所即刻反映县法律援助中心,中心经过审查符合援助条件,便指派湖北典沣律师事务所办理此案件。尽最大努力维护刘某某等13人的合法权益。
二、承办过程
典沣律师事务所受理案件后,所主任邓律师紧急召开全所会议,集思广益,制定详细办案方案,统一配合、分工协作。首先耽误之急是要说服他们把 “缠访”的思想转变到“依法维权”上来,成了典沣所的头等大事,接下来全所律师不分昼夜,轮流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耐心解释本案所涉及的法律等问题,经过10多天的疏导,接触,律师工作使他们坚定了信心,看到了希望,最终13名受援人主动与典沣所办理了全权委托手续。从此,湖北典沣律师所办公室就成了13名尘肺病患者倾诉心声的唯一场所,律师们不仅成为他们的法律援助者,更是他们的心灵疏导师,13名受援人在当地共计一个月期间,典沣律师不因13名上访人患有尘肺病、肺结核怕传染而对他们存在任何歧视, 相反,为了尊重他们,总是面对面和他们沟通交谈。随后全所对案件有争议的案件管辖、仲裁时效、举证责任分配等事实依据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讨、论证,最后决定13名受援人职业病补偿问题必须通过仲裁、诉讼方式依法解决。2012年春节前夕,全所律师兵分两路,一路找企业协商、谈判;另一路分别到某县分管矿山企业的镇政府、安监局、劳动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等主管部门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收集相关劳动关系证据。为了不漏掉一个有利的证据,往往为某一个人的劳动关系确认找人、查档案、盖章,就需要跑上几天,因为职业病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所以律师每到一个部门取证都要耐心细致的与部门领导沟通解释,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有时面对各种推诿,律师们从未放弃,所有的委屈都自己承受,通过20天的努力,搜集的证据多达2000多份,两尺多厚,然后进行集中分类,在最短的时间整理好卷宗后交到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又为其中一个时效问题就和仲裁委沟通多日,因仲裁委员会和律师的观念不一致,律师为节约时间,避免在劳动仲裁这一前置程序耗费太多时间,集体商议之后,毅然决定暂时接受时效已过的观点,劳动仲裁委立即对13名受援人下达了不予受理通知书,随后律师重新整理材料,就劳动关系确认属于无财产给付内容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法院立案后,为使案件得到及时办理和准确的定论,全所律师就本案争议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沟通交流,法庭经合议庭多次讨论,并多次征求律师意见之后,开庭时间定于为2013年4月10日,当天双方当事人终于座到了一起,因案件涉及受援人多(以下称原告)和两个企业(某县白云煤业有限公司黑湾煤矿、某县张家滩煤炭有限公司李家岗煤矿),所以法庭将开庭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时间段,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被告起初始终不承认原告在单位工作过,致使原告13人情绪十分激动,庭审举步维艰,无法进行,此时原告律师为了避免事态恶化,冷静出击,举出了证人证言及十多年前的下井记录、医院体检报告、领取爆破物资记录等强大的证据,被告低头沉默了,经过一整天的庭审,案情事实基本明了,而律师仍感任务沉重,因为确认劳动关系只是获得补偿的第一个阶段,如果企业利用法律规定的12道程序把本案办结的话(1、劳动关系确认、2、不服就一审、3、二审,4、工伤认定5、行政复议6、行政诉讼一审、7、二审、8劳动能力鉴定、9、不服再次鉴定、10、仲裁、11不服一审、12、二审终结诉讼程序),至少要花两年以上时间,时间不等人,因为在诉讼之前就已有一名原告人因职业病病逝了,第一次开庭后,又有一名原告人因病卧床不起,无法再次来到远安县参加开庭了,鉴此情况,原告律师请求法院立即进行第二次开庭,主要查明工作时间及工作经历,并直接进入实质性的赔偿调解,在第二次开庭时13名原告人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与企业发生了激烈的冲突,休庭后,律师又耐心细致地做沟通解释工作,阐明诉讼过程的复杂性,一定要有耐心,相信法院、相信律师,13名原告人在律师的劝说下才肯各自回家。随后律师重新调整思路,把13名原告人按病情轻重分成三类(煤工尘肺一期、二期、三期),从轻到重分别和企业谈判,逐一和解,经过三个多月的反复磋商谈判,2013年6月,其中两名病情最轻的原告人同意和解撤诉,及时拿到了补偿款5万元,案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一个月之后又有三名原告人分别与企业达成了和解,拿到了补偿款12万元,剩余的8名原告人始终不愿意和解,法院于2013年8月23日又组织了第三次开庭,鉴于这8名原告人病情都非常严重,律师向法院及企业提供了医疗机构的病情分析报告,其中有四名原告人的生命已危在旦夕,在律师的一再努力和解释下,终于打动了企业老板,故第三次开庭是在一个非常和平静的气氛之中进行的,原、被告双方也敞开心扉,互诉衷肠。庭后经过双方律师的撮合,截止2013年10月9日,剩余的8名原告以和解和撤诉的方式与被告达成协议,拿到了补偿款35万元。至此,13名原告人分别以和解和撤诉的方式与被告达成协议,共计得到了赔偿款52万元,已全部履行到位。为表达感激之情,13名原告人齐手为湖北典沣律师事务所送上了“扶贫济困、匡扶正义”的锦旗。
正因为典沣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思想上、行动上把他们当做亲人、视为朋友,他们才听信律师,信任律师。13名受援人,自办理委托手续到案结,再没有出现上访行为。这不仅消除了社会不稳定的隐患,也让13名受援人过上了近三年来第一个安心春节。
三、案件评价
这起长达三年之久、涉及职业病补偿金的群访案件,经过湖北典沣律师事务所全体援助律师挑灯夜战,历时11个月的不懈努力,成功化解了巴东藉13名受援人的职业病补偿金问题,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有道是不辱“扶贫济困、匡扶正义”的称号,以实际行行动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